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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工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5-03-01     作者: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    编辑:zkadmin    阅读:

青岛工学院关于开展 2025 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

质控〔2025〕3



各二级学院:

为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促进各学院进一步加强 本科专业建设,突出专业特色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 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 年)》《青岛工学院 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 评估。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对象

2025 年当年暂停招生或停止招生专业外 有本科 毕业生专业均为评估对象。

二、指标体系

按照《青岛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》执行。

三、评估安排

(一) 制定实施方案 2025 年 3 7  日前)

学院自主决定各专业参加评估的具体时间,形成专业评 估实施方案,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。

(二) 专业自评准备 2025 年 4 3  日前)

学院需组织专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《青岛工学 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》,准确把握指标体系内涵和要求, 在自评阶段完成以下工作内容:

1.形成《青岛工学院专业评估自评报告》(见附件)。


2.梳理和完善专业管理制度、质量标准、培养方案、教 学大纲、记录文档等各类支撑材料和课程考核资料、毕业论 文(设计)、实验实习报告等教学档案,形成各专业的支撑 材料清单并完成材料准备。

3.学院按照《青岛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》对参 评专业建设情况开展自评,查摆问题,完善自评报告。

(三) 专家评估 2025 年 4 25  日前)

线上评审:学校组织专家对《专业自评报告》进行线上 评审,重点对专业自身建设的过程、措施、质量和水平以及 专业自评报告质量进行评审,并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。

现场考察: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进行现场考察。考 察方式包括听取专业建设情况汇报、调阅相关教学资料、召 开座谈会及访谈等。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进行评审,并 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。

四、结论形成及应用

(一) 形成结论

自评报告评审结果、定量评估结果和定性评估结果满分 均为百分制,三者按照 3:4:3 的权重形成专业评估成绩,并 确定评估等级。评估等级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。

(二) 持续改进

评审专家形成《XXX 专业评估报告》并及时反馈到学院。 学院根据专家反馈撰写《XXX 专业整改方案》 ,经学院教学 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,2025 5 9 日前报质量监控与评 估中心备案。学院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,持续改进,并


于学期末提交《XXX 专业整改落实总结报告》。

(三) 结论应用

专业评估结果作为专业结构优化调整、专业分类及优势 特色专业建设的依据。根据“突出特色、科学布局、主动调 优、控制规模”的专业设置原则,学校将在结论为“合格” “不合格”的专业中,对没有办学优势且社会需求不大的 专业进行合并或撤销。对于适应社会需求、符合新兴产业发 展趋势的专业,学校将在政策方面予以倾斜,强化专业建设。

联系人:任瑞婕、周晓东 

联系电话:82285500

办公地点:四号教学楼 4202



附件:青岛工学院本科专业自评报告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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