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、各处室(中心)、各二级学院:
“教师评学”是教师对所授课程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的总体评价。根据《关于印发〈青岛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(试行)〉的通知》(青工发〔2021〕73 号)及《关于印发〈青岛工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青工发〔2022〕24号)文件要求,全体任课教师应本着认真负责,公平公正的态度参与到教学评价工作中,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